轉知修訂後「臺南市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轉介單」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公告 2022-02-15 · 輔導佩 · 輔導室 · 點閱數:265
說明:
-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1年 2月 10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10021361 號函、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及「111 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辦理。
- 為強化社區疑似精神病人評估及轉介服務,整合醫療及公共衛生資源,擴展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及追蹤量能,爰委由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辦理「111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
- 衛生局同步修訂「臺南市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轉介單」,請貴校於執行公務時,如遇社區疑似精神病人,經初篩評估後需轉介精神醫療專業協助者,可填寫上開轉介單(含附件 1),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林佳蓉個管師,並請電話確認避免遺漏(傳真電話: 06-2679751;電子信箱: d00370@tncghb.gov.tw ;聯繫電話: 06-2679751 分機 378 ),後續將由衛生局派案嘉南療養院或所轄衛生所進一步關懷評估,並請轉介單位共同訪視,以提供必要之協助。
- 上開轉介單可逕自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下載,路徑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精神衛生-臺南市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轉介單,網址:https://health.tainan.gov.tw/page.asp?mainid=%7B304FE95C%2D4AAA%2D4F13%2D89CC%2D9DD80DDDE69D%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