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南市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時間10月1日至10月31日。
公告 2021-10-08 · 註冊設備翔 · 教務處 · 點閱數:230
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 收件窗口:
(一) 國中小為設籍學校,高中如有學籍為設籍學校。
(二) 高中教育階段無設籍學校則為隆田國小
二、 受理收件日期: 1 10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
三、 申請書與計畫範例, 請至 「 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nonschool.tn.edu.tw/ 下載區下載 並由申請人填寫, 內容應包含:
(一)正本 1 份:
實驗教育對象(身心特徵)、目的及教育方式 、 教學內容 、參與實驗教育人員 、 教學資源 、 預期成效、教師任課同意書及學經歷證明文
件影本、與設籍學校協議書、學生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人國民 身分證影本 、家長同意書等 。
申請人於影本文件證件頁必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 及私章 ,以示由本人確認資料無誤。
(二) 影本 4 份:
正本完整複印 成 3 份, 並以雙面複印。
※此 4 份申請書請勿加上封面頁,並請於左側釘三針,裝訂成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