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專長領域課程教學活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防疫注意事項,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
公告 2021-10-06 · 劉又綺 · 輔導室 · 點閱數:17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9 月 24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11846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含音樂班、美術班及舞蹈班)於 110 學年度開學後,落實各項專長領域課程教學活動等防疫工作,確保師生健康,爰訂定旨揭注意事項,以供學校遵循。
三、請依旨接注意事項落實相關防疫作為,視需要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共同守護校園師生健康;另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該注意事項。
四、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曾孟嫺小姐( 02 ) 7736-6226 。
五、檢附防疫注意事項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