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因應疫情各校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視力影響一案,詳如說明。
公告 2021-06-03 · 資訊儒 · 教務處 · 點閱數:245
主旨:有關因應疫情各校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視力影響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5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66920 號函辦理。
二、學校為因應疫情停止到校上課期間,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以同步、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公視徵用頻道、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多元方式,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三、為因應疫情各校實施線上教學,應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視力影響,建議實施方式如下: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每節上課時間國小為 40 分鐘、國中為 45 分鐘,課程安排應依前開時間實施,惟學校可適當延長下課時間,使師生能有合適之休息。
(二)考量學生學習效果及身心發展,建議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時間,以占每節課二分之一為原則(約 20 至 25 分鐘),教師仍可依學生學習年段及學習狀況,適度縮減線上教學時間。其餘時間可採延伸紙本閱讀、習作或作業撰寫、分組討論、口語發表、口說測驗、觀看電視教學節目…等多元學習方式進行。
(三)可請學生在課堂上適時作護眼操及伸展操,讓眼睛及身心獲得適度舒緩。
(四)另有關同步、非同步或混成教學等 3 種線上教學模式,可由老師依據班級學生課堂反應及需求,彈性調整使用方式及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