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加強對所屬志工宣導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相關規定,請查照。
公告 2021-05-24 · 輔導組周 · 輔導室 · 點閱數:150
- 依據本府社會局 110年 5月 20日南市社團字第 1100632277 號函辦理。
- 為避免觸法及維護志工榮譽,請各運用單位加強對所屬志工宣導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相關規定,不得轉借、冒用或不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