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受理時間,請於10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 2019-10-03 · 註冊設備翔 · 教務處 · 點閱數:215
說明:
一、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 108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至 10 月 31 日(星期四)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關訊息及表件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參閱。
三、檢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