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小106學年度音樂資優資源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國小106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徵選類別、錄取名額、聘期及待遇:
一、類別:特教音樂資優資源班長期代理教師(授課內容:視唱聽寫、音樂欣賞)
二、錄取名額:正取 1名,備取 1名。
三、聘期及待遇:
(一)代理聘用期間: 106年 8月 30日至 107 年 7 月 1 日(依實際公文的期程為準)
(二)薪資以月薪計,勞保、勞退依規定按月繳納。
(三)代理聘用期間課務依學校課程需求進行排課及職務分配。
參、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
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106年7月26日(星期三)
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年8月2日(星期三)
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106年8月4日(星期五)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yf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6.tn.edu.tw/) 。
肆、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s://www.yfes.tn.edu.tw/)
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106年7月26日(星期三)~7月31日(星期一)下午 4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106年8月2日(星期三)下午 4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106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 4時前(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電話: 06-2223241#813或 814。
三、應繳交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繳驗。
(二)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三)國小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合格教師證書。
四、報名方式:請於南市代課人力網登錄並 e-mail簡歷(含大頭照)至輔導室陳組長信箱yftngifted@gmail.com , 或親送簡歷至本校輔導室。(修畢教育學程證明、最高學歷證明、資優教師證、身份證、履歷表等相關資料影本(A4 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 6 頁,共一式 3 份送件至永福國小輔導室,電子檔亦請同時寄送 yftngifted@gmail.com 陳組長信箱。)(郵寄送件須於報名截止日下午 4 時前寄達)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招考
報名資格 1.大學以上音樂系畢業且具國小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合格教師證者。
第 2次招考
報名資格 1.大學以上音樂系畢業且具國小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合格教師證者。
2.大學音樂系畢業且修畢國小特殊教育資優教育學程者。
第 3次招考
報名資格 1.大學以上音樂系畢業且具國小特殊教育資賦優異組合格教師證者。
2.大學以上音樂系畢業且修畢國小特殊教育資優教育學程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ㄧ、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106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 10時起(請於上午 10時前至輔導室報到)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8月3日(星期四)上午 10時起(請於上午 10時前至輔導室報到)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 10時起(請於上午 10時前至輔導室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午 10時親自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時以放棄論。
柒、 甄選方式 :審查、口試及試教
ㄧ、審查及口試、試教當日請攜帶:
(一)身份證明文件
(二)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
二、口試及試教注意事項:
(一)口試:
1.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2.時間:每人 8分鐘。
3.口試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4.口試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試教
1.範圍:視唱聽寫、音樂欣賞(兩項各試教 5分鐘)
2.時間: 10分鐘。
3.試教序號依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序號排定,請依公佈時間進場。
4.試教開始時,經正式唱名 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捌、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106年8月1日(星期二)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8月3日(星期四)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106年8月7日(星期一)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 錄取人員應至人事室報到,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8月2日上午 10時、經第 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8月4日上午 10時、經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8月8日上午 10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6年 8月 10日止。
玖、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yfe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考試相關事項: 06-2223241#813或 814 (輔導室)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