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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香如 - 學務處公告 | 2021-07-19 | 點閱數: 281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110 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 「原創手繪四格漫畫」比賽活動計畫

一、活動目的 期藉由青少年創意及想像力,透過「原創手繪四格漫畫」競賽式設計,結 合預防犯罪宣導方式辦理,進而強化青少年法治觀念及自我保護意識,期 能提升宣導成效,並提供少年正向、健康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五、收件日期 (一)自 110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作品請平放裝入信封袋內(請勿摺疊),並郵寄至 710036 臺南市永康區 龍埔街 137 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110 年暑期青春專案四 格漫畫比賽徵選小組」收。

六、參賽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學生。

七、比賽辦法 (一) 競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每人以 1 件作品參賽 為限,若發現作品重複參賽即喪失資格。

(二) 競賽主題:就少年「反毒」、「預防少年詐欺車手」及「不參與網路賭 博」擇一為主題,且四格漫畫題目、創意文字須切合主題。

(三) 作品規範: 1. 投稿作品一律手繪於 A3 大小畫紙,紙張橫向十字均分,由左至右、 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如下圖例所示),作品黑白、彩色不 拘,並不接受剪貼、立體作品、電腦繪畫投稿。 順序 1 順序 2 順序 3 順序 4 【請依照上圖格數順序繪製作品】 2.繪圖材料、畫具不拘,圖畫為主、文字為輔,圖中旁白文字必須用 手寫,不能採列印方式。 3.其他:不套用卡通人物(避免著作權爭議)。正本以原稿繳交,不可 用原稿複印後繳交。

(四) 比賽應繳資料 1.手稿作品(請於作品背後註記學校、姓名) 2.報名表(附件 1)。 3.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書(附件 2)。 4.切結書(附件 3)。

(五) 評選標準: 由主辦單位依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 員會,共同進行評審工作,評分項目分列為: 1.內容切合度 40%。 2.創意度 30%(不宜模仿他人或他國之手法)。 3.整體技術(繪圖技術) 30%。

八、獎勵辦法

(一)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組獎項如下: 1.第 1 名:每組 1 名,頒發禮券 5,000 元及獎狀乙紙。 2.第 2 名:每組 1 名,頒發禮券 4,000 元及獎狀乙紙。 3.第 3 名:每組 1 名,頒發禮券 3,000 元及獎狀乙紙。 4.佳作:依每組參賽作品數量調整錄取名額,並以每組 10 人為上限, 各頒發禮券 2,000 元及獎狀乙紙。

(二)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 110 年 8 月 20 日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 粉絲專頁公布,並通知領獎事宜。

九、注意事項:

(一)每位參賽者以 1 件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二)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 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 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取之獎品及獎狀,該獎 項不予遞補。

(三)參選者未滿 20 歲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於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共同 簽章,法定代理人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參選者應擔保其參選 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否則應對主辦單位負損 害賠償責任。

(四)參選者須就其參選作品之一切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 辦單位轉授權之第三人為不限時間、地域、方法之利用,並同意不 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且不另支 稿費及版稅。

(五)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選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 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 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不負賠償之責。

(六)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並應依主辦單 位通知之時間地點親自或委託他人填妥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違者 不予補發。領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 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 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七)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獎項所得 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 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無法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 資格。外籍及大陸人士(當年度居住未達 183 天)者,得獎金額超過 新臺幣 5,000 元,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稅金。

(八)本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內容、規則、獎 項之權利及對於本活動辦法之最終解釋權。如有不可抗力事由致無 法執行本活動時,並有權取消、終止、延期或暫停本活動,由主辦 單位隨時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臉書粉絲專頁更新, 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選者同意。

(九)聯絡方式 1.承辦人:偵查佐凃雅云 2.聯絡電話:(06)202-2800 3.E-MAIL : yayun@mail.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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