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87
  • slider image 482
  • slider image 483
:::
訊息 賴秋郁 - 輔導處 | 2024-01-25 | 點閱數: 79

一、依據冠宸建設有限公司113123日來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與條件:

  ()公立國民小學及中學在學清寒學生。

  ()持有效期間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持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

  ()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認可者。 

三、補助項目/金額

  ()學雜費.().書籍費.文具費.制服費.交通費。

  ()課後輔導費(僅補助校內學業相關輔導)

  ()救助金:家中突遭重大變故急難救助金(每位學童申請上限為新臺幣5000元整,每戶一名)

  ()本案核發之助學金需由學校代管,除急難救助金以外,不直接發放現金。

  ()本案助學金申請專案為長期性質,每學期皆可申請。 

四、申請期間:原則上各校每學期開學後2個月內受理申請。 

五、申請方式:相關申請表件請寄送至新北市林口區東湖路2號。 

六、若有不盡事宜,請洽該單位,電話:(022601-9442李小姐,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