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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章興雲 - 學務處 | 2024-01-08 | 點閱數: 57

旅遊宣導: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規範。
新加坡將加強取締電子煙,旅客經陸海空關卡攜帶電子煙入境將處以罰款

宣導出國返臺時,勿將類菸品、指定菸品攜帶入境,以符「菸害防制法」規範。

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函示(如附件),新加坡衛生部與其他政府單位已強化境內電子煙管理措施,包括於海陸空關卡加強檢查,強化網路銷售、廣告之監測與取締,並於公共場所加強取締使用、擁有電子煙者。
另我國「菸害防制法」自 112 年 3 月 22 日修正施行,已將電子煙歸類於類菸品全面禁止、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加強管制,並依該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3 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未經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另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資料顯示,截至 112 年 12 月 11 日止尚無指定菸品通過審查。


有關類菸品、指定菸品之危害資訊及衛教資源,可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置之

「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

電子煙防制專區↓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

菸害防制法修法 7 大重點(影片 1 分鐘)

 

以及「健康九九」網站(https://gov.tw/q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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