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2-06 | 點閱數: 105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

二、活動申請( 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對象為1135月至1143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第二階段:對象為1144月間獲獎符合該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三、受理對象:本活動受理表揚學生包括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國小學生,表揚類別區分為「藝文競賽類」、「語文競賽類」、「數理競賽類」及「其他」。

四、表揚標準

( ) 參加各類國際賽並獲得前六名,且該組別應有三國以上參賽者。

( ) 參加中央各部會所舉辦全國性之各項競賽,獲得前三名或特優( 或最高等級) ,且該組別應有五縣市以上參賽 者。

四、為利審查及維護申請人權益,請依各階段申請期程送件,不跨階段申請。

五、若符合資格者欲申請,請備妥相關資料先行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進行初步審核與核章,統一於規定期間內寄送,逾期將不再受理。
六、檢附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規定、學生自我檢核表各 1 份。

校內申請時間:

  • 校內表件申請截止時間,即日起至 3/30()下午 4:00 截止,逾期將不受理。

本 公 告 系 統 下 載 文 件 開 啟 方 式 說 明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公告系統之文件為ODF或PDF開放文件格式, 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 或數位發展部 Ministry of Digital Affairs ODF文件應用工具(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或是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