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依據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 111 年 3 月 8 日台三益字第 1110000067 號函辦理。
⼆、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於 3 月 15 日起開放學生申請愛心再生電腦。
三、申請原則:
本會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含高中、國中、小學)申請愛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2. 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予學校教師)。
3. 清寒家庭(學校出具證明)。
4. 限一戶一機, 家中無電腦者。
四、申請方式:符合上述條件有意申請者,請先詳閱申請資格並填妥申請表,附上證明,交至教務處資訊組彙整。
五、學校彙整截止日: 111 年 4 月 27 日(三) 17 :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