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客 - 輔導室 | 2014-07-03 | 點閱數: 423

一、為利於特殊教育課程大綱之運作與執行,教育部國民及
學前署自 103 年 2 月 1 日成立「特殊教育課程大綱教授諮詢
小組」,進一步瞭解和檢視各校參與課綱研習之成效,並
提供關切特殊教育課程之教師和家長意見交流之平臺(臺
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阿寶的天空));特殊教育課程大
綱研習雙向交流平臺處理模式為「民眾(Q)→彙整問題(臺
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教授諮詢小組(A)→國教署→Q&A
(臺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 →民眾」,請 貴校轉知教師
與家長妥善運用。
二、特殊教育課程大綱及相關配套措施等相關資料,請至「教
育部優質特教發展網絡系統暨教學支援平台」網站( http
://sencir.spc.ntnu.edu.tw/site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