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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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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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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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8 月 2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40112423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有效整合各部會美感相關計畫與業務資源,共同推動美感教育,遂成立美感教育跨部會合作平臺。「認識流行音樂輔助教材」計畫係經上開平臺討論與文化部共同合作推廣計畫之一。
三、另,若有意願進行相關課程,請於 104 年 9 月 5 日前以 E-mail 的方式將調查表傳送至承辦人黃琳雅老師之信箱( n960403@tn.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