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局115年5月12日第282382號公告,有關轉知後備指揮部修正發布「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
一、依據臺南市後備指揮部115年5月5日後臺南管字第1150005238號函,有關國防部令頒「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業經115年4月29日國全動管字第1155404746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二、旨案修正「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第二點附表一、第三點附表二至附表四、第五點附表五、附表六、附表八至附表十、第六點附表十一、附表十二、第七點附表十三、附表十四。
三、緩召處理規定及修正對照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