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消防局 115 年 3 月 24 日南市消預字第 1150008774 號函辦理。
二、因應清明節將近,為降低掃墓祭祖引發火災風險,請協助於所屬學校透過跑馬燈或電子看板,宣導相關用火安全、紙錢於指定集中焚燒或以功代金觀念。
三、宣導內容:
- 掃墓祭祖除草「不」用火
- 紙錢「不」燃燒
- 爆竹「不」燃放
- 菸蒂「不」亂丟
- 垃圾「要」帶走
—— 以上為「4 不 1 要」守則
四、檢附清明掃墓防火宣導海報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