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利111學年度第1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及弱勢學生教科書補助案之審查作業, 請各校於學期末前提醒學生檢視申請補助之身份證明書(低收、中低收或身障手冊)有效期限需至111年12月31日, 如有效期限僅至111年6月30日,請通知學生儘速向相關單位申請核發。 二、同時請貴校務必於111學年度更新學生資源網(若無則免)之學生資料以利查核學生申請補助之身份, 可減少向家長收取區公所開立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之需求,若有其他用途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