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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第1362期會員快訊】[新聞稿]​基金永續、世代共榮、政府負責 全教總要求另立新基金或分戶設帳

發報日期:106年3月6日星期一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政策部
  

 

▲由左至右依序為: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許逸軍、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顧翠琴、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董書攸、
新竹縣各級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林毓淳、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鄭建信、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黃莆田、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侯俊良、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王汝杰、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洪維彬、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副秘書長張鉅輝。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7年3月6日
基金永續、世代共榮、政府負責  全教總要求另立新基金或分戶設
    年金改革已進入彙整法案準備送進國會審議階段,3月1日,總統府年改會召開「年金制度基金管理與組織研議」會議,會中不少財金專家學者均提出另立新基金的建議,會後,執行長林萬億對媒體拋出不排除「另立新基金」的構想,話題引起各界關注。
    全教總也主張另立新基金,但與各界提出的主張並不全然一樣,有必要向社會說明清楚。
    一、就時間點來說,早在101年9月22日,全教總的會員代表大會就通過另立新基金方案,時間點遠早於財金專家學者,也顯見全教總對年金制度的專業,以及主張的一致性。
    二、就另立新基金的原因來說,主要有二:1.目前退撫基金的虧損與財務缺口,主要是政府的責任,不應由現職人員承擔。2.依民進黨政府提出的年改方案,退撫基金與勞保基金都免不了最終破產的命運,唯有另立新基金,才能根本解決基金危機。
    三、全教總主張另立新基金,不是要改制度或免除政府責任,而是提醒政府記取目前制度的缺失,避免一改再改,因此,全教總同意另立新基金是基於以下前提:1. 政府須認清原退撫基金「歷年來不足額提撥」的事實,並對舊基金財務缺口負起撥補責任。2.政府係軍公教雇主,無論對新基金或原有基金,均有「負最後支付責任」的義務。
    若政府無法同步完成以上前提,全教總要求政府應以改革實施年為界,於原退撫基金分戶設帳,政府並應負擔原有基金之財務缺口,不應由年輕世代負擔過往負債。
    四、全教總主張新基金仍應維持「確定給付制」,但應記取勞保、退撫提撥費率不足、績效太差的教訓,未來的新基金,除應維持費率與給付的衡平,亦應同步改造基金管理以提升操作績效,方能達成基金永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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