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 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期程及相關表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 1 ,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為 111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止,逾期不受理。
(二)實驗教育學校介聘及新設學校介聘:
1、介聘期程須知:實驗教育學校請參閱附件 2 ;新設學校請參閱附件 3 。
2、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安南區海佃國小、北區大港國小)請於 111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提報「因新設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教師名單(如附件 4),並傳真至中西區永福國小(傳真: 2293282 ,電話 2223241 分機 807),另紙本核章後寄送至中西區永福國小教務處彙整。
3、各校教師有意願前往實驗教育學校或新設學校請於 111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前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同意書如附件 5),再依介聘期程辦理。
(三)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之超額學校應於 11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提報超額教師名單(如附件 6),並傳真至中西區永福國小(傳真: 2293282 ,電話 2223241 分機 807),另紙本核章後寄送至中西區永福國小教務處彙整。
三、檢附「本市 111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 1)、「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2)、「新設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 3)、「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介聘教師提報表」(附件 4)、「教師申請參加介聘同意書」(附件 5)、「超額教師提報表」(附件 6)、「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附件 7)、「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 8)、「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 9)、「轉任相關注意事項」(附件 10)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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