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滿 5 至 17 歲學生接種 COVID-19 疫苗注意事項」1 份,請配合辦理相關事宜,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1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65826 號函辦理。
二、 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兒童劑型係首次於國內提供滿 5 歲至 11 歲兒童接種,基於兒童及青少年接種 mRNA 疫苗後可能出現的反應及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為利學生及家長(監護人/關係人)充分了解,請確實儘早發放「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 5-17 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書」供家長參閱,給予家長至少 7 天的充分考慮時間,以利其瞭解國際間青少年接種 mRNA 疫苗之副作用監測情形及接種疫苗之效益。
三、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四、 5 歲至 11 歲兒童表達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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