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67
  • slider image 256
:::
公告 徐文玲 - 人事室 | 2023-08-13 | 點閱數: 182

說明:
一、復貴校 112 年 7 月 11 日賢北小人字第 1120718481 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 4 點規定,「開班班別及招生對象:領域教學學分班、第二專長學分班、專長增能學分班、教師研習活動及
國民小學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前開班別之招生對象皆包含代理教師。」爰代理教師得依前開規定經各校薦送參加領域教學等 4 類學分班。
三、考量代理教師進修領域教學等 4 類學分班,教育部已納入補助範圍,且本市代理教師寒暑假皆須到勤,為鼓勵代理教師利用該段時間充實自身職能及專長,各校亦能落實師資
培育,倘各校已薦送參與上開領域教學等 4 類學分班者,得覈實核予公假前往
四、另為提高本市教師專業素養,增進教學品質,進修旨揭課程,仍應請學校優先薦送合格在職專任教師,倘確有課程需要,且無前開正式教師得薦送時,始得薦送代理教師參
加上開學分班課程;故自 113 學年度起,請學校優先薦送合格在職專任教師,倘薦送對象為代理教師者,則應先函報本局核准後,再予薦送參加學分班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