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7 月 17 日臺教資(六)字第 1080097632 號函辦理。
二、環境教育法施行後,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積極落實環境教育工作,奠立學生環境知識、態度與技能等基本素養,為獎勵並表揚投入環境教育推動傑出人員,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加組別及條件:分為教育行政機關組(含現職輔導小組(團)召集人及成員)、大專院校組、中學組(含高級中等學校及國中)、國小組(含附設幼兒園)等 4 組,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
(二)收件期程:自 108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至 10 月 31 日(星期四)止。
(三)審查方式:
1、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依參選人書面資料,檢核參選人資格及其資料完整性,經審查通過後進行委員審查。
2、委員審查:由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籌組審查小組,召開會議辦理審查作業。
(四)獎項額度分配原則:卓越獎各組合計 6 名,優等獎各組合計 25 名。
四、請於收件期限內,寄送報名文件一式 2 份至環資國際有限公司(10843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 90 號 7 樓),封面註明「108 年教育部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以寄達時間為準,非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計畫內容亦可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平臺」(
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最新消息下載。倘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環資國際有限公司詹小姐 02-66309988 分機 113 或施小姐 02-29108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