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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紹元 - 校務公告 | 2021-01-07 | 點閱數: 311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類別如下:

 (一)美術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鹽水區月津國小、北區立人國小、永康區永康國小、

    新市區新市國小、麻豆區麻豆國小、新營區新進國小。

 (二)音樂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南新國中、大成國中、崇明國中(國樂班)、

    後甲國中(管弦樂班、國樂班)、大橋國中、佳里國中、歸仁國中(國樂班)。

  2、國小設班學校:新營區新民國小、中西區永福國小、東區崇學國小(國樂班)。

 (三)舞蹈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永仁高中(國中部)、中山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永康區復興國小、中西區進學國小。

三、本案簡章業經本局第 171309 號公告在案(http://bulletin.tn.edu.tw/),

  簡章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

  (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載」區

  或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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