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弘揚孝道精神,落實於日常生活中,特舉辦「弘揚孝道」 繪畫及漫畫比賽,期能提升家庭倫理和孝敬父母的良好社會風 氣,希望透過本活動,紀錄生活中孝行的美好畫面及意境,向下 紮根來喚醒莘莘學子及社會大眾對於孝道精神的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二、承辦單位: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 屬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
參、參加對象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肆、甄選規則
一、活動對象 區分國小學生 A 組(國小 1 年級~3 年級)、國小學生 B 組(國小 4 年級~6 年級)、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每人以參 加 1 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二、繪畫主軸 以「愛家‧孝心‧感恩」為主軸,題目自訂。 三、活動日期: (一)收件截止日: 110 年 10 月 6 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予受理)。
(二)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三)頒獎日期: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 時,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四、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郵寄:請於 110 年 10 月 6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作品請勿摺疊、裱褙或裝框。以防水材質包 裝並寄至 802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89 號「孝道教育資源 中心 收」,封袋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以利清楚標 示。 2 (二)檢附資料: 1 、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附件一】 2 、作品一份(請於背後右下角黏貼附件二比賽作品報名 表) 3 、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三】 4 、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一份【附件四】 (三)以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 (四)倘有未竟事宜,敬請聯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 學: 1 、連絡人:許助理。 2 、聯絡電話: 07-7613875 分機 524 。 3 、 E-mail : 499@tea.nknush.kh.edu.tw 。 伍、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 稿件格式規定: (一)繪畫組 1 、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約 52cm*38cm )為限。 2 、作品媒材:表現素材不限,彩色筆、蠟筆、粉蠟筆、麥 克筆,以素描、水彩等方式進行。 (二)漫畫組 1 、作品規格:以 A4 尺寸(約 21cm*29.7cm )為限,格數不 限。 2 、作品媒材:表現素材不限,可使用電繪或手繪方式進 行。 二、 評選標準: (一)作品與主題適切性 40%。 (二)構圖創意與獨特性 40%。 (三)繪畫手法與技巧性 20%。 三、 得獎名單公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 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將公告於國教署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四、 作品退回:得獎作品不另行退件,未獲獎作品欲取回者請自付 回郵郵資,將於 110 年 12 月 31 日前將作品寄回。 陸、獎項 3 一、分為國小學生 A 組(國小 1 年級~3 年級)、國小學生 B 組 (國小 4 年級~6 年級)、國中學生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共三組,每一組別選出特優 1 名、優等 3 名、佳作 5 名,並 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獎項及內容如下: 項目 組別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入選 繪畫 國小學生 A 組 (國小 1 年級~3 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小學生 B 組 (國小 4 年級~6 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漫畫 國小學生 A 組 (國小 1 年級~3 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小學生 B 組 (國小 4 年級~6 年級) 1 3 5 若干名 國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各組獎勵說明表 (一)特優:共 8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6,000 元禮券。 (二)優等:共 24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3,000 元禮券。 (三)佳作:共 40 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 1,500 元禮券。 (四)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五)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六)獲獎作品將交由主辦單位安排至海內外公開展覽,作品不予 退回。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 作品,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 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 券及獎狀。 4 二、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 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 不予評選。 三、 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 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教署及社團法人台灣 普力關懷協會,國教署及社團法人台灣普力關懷協會基於非營 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 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 任何費用。 四、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 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 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 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 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 或得獎資格。 六、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捌、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