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奇美博物館。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學校:臺南市仁德區虎山國民小學。
二、參與對象:本市公私立中小學在籍學生計 600名。
三、辦理日期: 105年 6 月 9 日(六)上午 8:30 至下午 4:00 。
四、報到及繳件地點:臺南市虎山國小(臺南市仁德區虎山一街 100號)。
五、報名日期:活動當天現場報名。
六、活動交通:請家長接送到活動地點。
七、比賽規則:
(一)比賽主題:以奇美博物館及周邊環境進行畫作。
(二)比賽組別與類別:
1.國小低年級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2.國小中年級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3.國小高年級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4.國中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5.高中組:彩色筆、蠟筆、粉彩筆、水彩 … 等自由應用。
(三)參賽者領取圖畫紙後,務必將個人資料及作品名稱填寫於畫紙背面。
(四)比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美術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析作品,並分別評出各組前三名、佳作五名及入選若干名,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品。
(五)評比方式:每件作品由評審依 1至 100 分繕打分數,並加總評審評析之分數,取其平均值(四捨五入)作為評比依據。
(六)比賽中所用各項文具如鉛筆、臘筆、彩色筆、水彩筆、畫板、水桶等,請各參賽人自行準備,另參賽畫紙由主辦單位準備,一人限用二張。
八、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需授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開使用該作品。
(二)本活動所頒發之名次獎狀不列入本市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競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