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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學務處 魏毓瑩 - 行政公告 | 2015-07-09 | 點閱數: 553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應變計畫

  • 目的
  •  
  • 防疫措施
  • 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辦理相關防疫事項如下:
  1. 成立防疫小組,統籌相關防疫事項,並視疫情發展召開 MERS-CoV疫情防疫會議,研商防疫作為。
  2. 持續推展防疫相關衛生教育宣導事項。
  3. 持續督導學校(幼兒園)強化防疫作為。
  4. 掌握疫情資訊,保持與衛生局資訊交換機制暢通。
  5. 監控學校(幼兒園)之疫情,協助處理及因應。
  6. 配合衛生單位及環保單位,預先準備消毒劑及防護器材,必要時協助學校(幼兒園)實施消毒作業或護送就醫。
  • 學校(幼兒園)及本局二級機關(以下簡稱機關) 辦理相關防疫事項如下:
  1. 成立防疫小組,統籌校內防疫事項,並視疫情發展召開 MERS-CoV疫情防疫會議,研商防疫作為。
  2. 持續推展防疫相關衛生教育宣導事項:
  1. 宣導赴流行地區應做好防護措施,避免感染。
  2. 運用家庭聯絡簿、各種會議、課程教學、跑馬燈、學校網站等加強宣導,並隨時參閱疾管署網站( http://www.cdc.gov.tw)更新資訊。
  1. 確實掌握參與境外流行地區學術、體育運動、姊妹校等各項交流之教職員工生,以及來自中東、南韓來臺交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學位生、華語生、短期研修生及其他文教交流人士)人數、健康狀況及落實衛教宣導。
  2. 檢視並備妥防疫物資與資源,包括口罩、耳(額)溫槍、 75%酒精、漂白水及其他環境消毒用品,必要時實施消毒作業或協助護送就醫。
  3. 完備洗手設施及洗手清潔用品。
  4. 指定專人掌握疫情資訊。
  5. 如有人員疫情發生,落實通報作業。
  6. 依「各級學校因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辦理防疫整備措施。
  • 成立防疫小組
  • 教育局:由局長擔任召集人、副局長擔任副召集人,各科室依業務職掌及分工負責有關本市所轄高國中小、公私立幼兒園及立案補習班之防疫、宣導、停課、復課、補課、輔導、經費調撥及相關人事業務等事宜;各督學負責督導學校(幼兒園)有關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等作業及措施(如附件 1 )。
  • 學校(幼兒園)及本局二級機關:由各校(園、機關)長擔任召集人,並指定專人負責有關教育宣導、疫情通報、應變作為、計畫作為、疫情管制、防疫措施、補課與輔導等組,擬訂各項因應計畫及措施,並積極辦理各項防疫及衛教宣導工作(如附件 2 )。
  • 實施原則
  • 事前準備
  1. 學輔校安科與教育部及衛生單位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及各項因應措施,統一公告學校(幼兒園)及本局二級機關依規定執行,同時協調本局各科室配合實施各項相關因應管制及作為。
  2. 建立代理人名冊,並建制緊急聯絡網,以處理突發緊急狀況。
  3. 確實掌握各項應變措施或作業規定、程序等,並依疫情的發展適時提出修訂意見。
  4. 本局各督學應加強督導各駐區學校防疫小組之成立及相關通報、消毒及宣導工作,並採全面訪視及抽訪二種方式進行書面督導及訪視,以落實各校應有作為。
  • 緊急應變
  1. 學校(幼兒園)及機關接獲疫情通報時須立即啟動防疫小組各項機制,並同時通報學輔校安科,由學輔校安科回報本局防疫小組召集人及相關科室,就其任務執掌啟動應變機制,協助處理各種狀況。
  2. 各通報學校(幼兒園)及機關須與學輔校安科及駐區督學保持密切聯繫,監控疫情處理進度與狀況,並隨時回報防疫小組召集人。
  3. 隨時召開防疫小組臨時會議,瞭解各相關問題,並協調緊急任務工作之分配。
  4. 停課(或居家隔離)期間學校(幼兒園)及機關應持續瞭解教職員工生之身體健康情形並表達慰問及關懷之意,同時應協助學生從事居家學習;各督學及學校行政人員應加強巡查工作,以落實停課(或居家隔離)之目的。
  5. 對疫情所需人力支援及物品設備(如口罩等),可聯絡防疫小組協助處理。
  6. 各項疫情的發布應設置統一發言人制度,並注意相關人員之隠私權,未經證實及必須保密之任何消息不得任意對外發布。
  7. 相關疫情如達停課標準時,學校(幼兒園)應遵照停課作業規定辦理,相關新聞訊息一律由本局防疫小組經與衛生單位確認後統一由召集人或執行督導對外發布。
  • 復原工作
  1. 停課後復課之學校應先將相關復課及輔導計畫提報本局,並由本局課程發展科負責督導停課學校進行復課、心理輔導與重建等工作。
  2. 各駐區督學應瞭解學校復課情形,並協助停課學校儘速恢復正常上課及運作。
  3. 停課後復課之學校,應持續追蹤學校教職員生之健康狀況,並加強環境衛生及消毒等工作。
  4. 學校應於疫情穏定後與本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工作檢討會議,提出檢討及建議提供相關措施及作為之修正,以為類似事件處理參考依據。
  • 生效時間
    •  

 

 

 

 

 

 

 

 

 

 

 

附件 1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防疫小組

職  稱

姓 名

職                       掌

電話

召 集 人

陳修平

綜理校園疫情各項計畫執行及應變因應事宜

3901265

副召集人兼發言人

王崑源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負責新聞發布事宜

3901309

執行督導

陳献明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各科室業務聯繫配合分工事宜

2991111#8604

副執行督導

林東征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各督學聯繫配合分工事宜

2991111#7754

副執行督導

孟瓊蓉

協助督導疫情計畫執行及防疫物資調度

2991111#8644

新聞聯絡員

吳幸樺

負責有關疫情各項新聞聯繫與發布事宜

2991111#8333

組   員

楊明達

負責統籌與執行有關疫情通報、聯繫、防疫宣導、緊急應變事宜

3901228

組   員

蘇美華

負責有關疫情通報、聯繫、防疫宣導、緊急應變事宜

3901243

組   員

張惟琇

負責有關疫情通報、聯繫、防疫宣導、緊急應變事宜

6322231#5052

組   員

林永祥

負責有關防疫物資調集、採購及分配事宜

3901226

組   員

鄭美甘

負責有關防疫經費調集及運用事宜

3901042

組   員

張文昌

負責有關人事及請假事宜

3901272

組   員

陳文宗

協助督導執行因應疫情相關事宜

2991111#8674

組   員

林義順

負責本市所轄高國中小有關防疫應變、課務處理及輔導事宜

3901227

組   員

蔣銘娟

負責有關幼兒園防疫應變、疫情通報及輔導事宜

2982584#10

組   員

林慶煌

負責補習班防疫應變、疫情通報及輔導事宜

2991111#8867

組   員

林谷達

負責有關防疫物資調集、採購及分配事宜

2982584#20

組   員

施宏彥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73

組   員

蘇錦雀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20

組   員

顏妙如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8724

組   員

林純真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48

組   員

鄭豪志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70

組   員

鄭秀貞

督導視導區域防疫宣導及疫情通報作業

2991111#1273

組   員

王瓊芳

辦理疫情資料彙整及相關公文發送與協調連繫事宜

6356683

組   員

周沛吩

負責有關防疫表件設計、統計、填報之線上作業計及支援事宜

6356683

通報專線:學輔校安科 6356638 傳真 6350758  Email :tnymd363@tn.edu.twerinwang@tn.edu.tw

         課程發展科 3901227    傳真 2982639    

         特幼教育科 2982584#10 傳真 2983181

         社會教育科 6328675    傳真 6372147    

         永續校園科 2982584#20 傳真 2983181

         局長室: 3901265      傳真  2955392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 0972001203    學輔校安科科長   楊明達)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 0972272609    學輔校安科專員   蘇美華)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 0963285149    學輔校安科股長   張惟琇)

           (教育局夜間緊急聯絡電話 0935475761    學輔校安科承辦人 王瓊芳)

教育部校安中心: 02-77367854、 77367937 傳真 02-33437863  聯絡人:吳修文教官

台南市學生校外會    電話 2288585傳真 2280242 聯絡人:敖埔義中校教官 ( 0928301105 )

 

 

 

 

 

 

 

 

 

 

 

 

 

 

 

 

 

 

 

 

 

 

 

 

 

 

附件 2

【學校名稱: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防疫小組名單:(範例)

職稱

單位( yj31u,3

姓名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1召集人

校長

 

 

 

 

2副召集人

教訓導處主任

 

 

 

 

3組員
○○主任

教育宣導組

○○○

 

 

 

4組員
○○主任

疫情通報組

○○○

 

 

 

5組員
○○組長

應變作為組

○○○

 

 

 

6組員

○○組長

計畫作為組

○○○

 

 

 

7組員
○○組長

疫情管制組

○○○

 

 

 

8組員
○○組長

防疫措施組

○○○

 

 

 

9組員
○○主任

 

補課與輔導組

○○○

 

 

 

10組員
 

 

 

 

 

 

11組員
 

 

 

 

 

 

12組員
 

 

 

 

 

 

13組員
 

 

 

 

 

 

14組員
 

 

 

 

 

 

15組員
 

 

 

 

 

 

※12班以下設 5-9 人, 12 班以上(含) 11-15 人(教育宣導、疫情通報、應變作為、計畫作為、           疫情管制、防疫措施、補課與輔導等 7 項,各項均應包含相關人員因應)。

※應含學校名稱、小組召集人、成員名單、聯絡姓名、電話、 E-mail、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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