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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學務處 魏毓瑩 - 行政公告 | 2015-05-28 | 點閱數: 894

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簡章

一、     活動目的:

  • 104年度環境教育主題「地方智慧年」,本局將以「辦理具有在地特色、傳統或智慧之環境教育活動」、「設置蘊含在地特色、傳統或智慧與社區營造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計畫」為亮點實施項目。
  •  

二、     辦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
  •  
  •  
  • 甄選活動內容
  • 參加資格與方式:
  •  
  1. 兒童組-國中以下(含國中)
  2. 成人組-高中以上(含高中)
  3. 參賽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共同,每件報名者最多以5人為限。(以小組報名者,以組內最大年紀者為該組分類之依據)
  • 主題作品及對象
  1. 呈現桃園在地智慧、風土民情或自然生態,繪出關注之環境議題。
  2. 主題內容需與環境有關。
  3. 內容能啟發讀者對於環境的關心與認識。
  • 作品規定
  1. 內容需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
  2. 甄選作品必須未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3. 內容文字可依作品之屬性,酌加注音符號。
  •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10471日至1041231日止。
  2. 收件方式:網路連結與紙本寄送兩種方式皆須完成。
  • 網路連結:
  • 參賽作品上傳至 DropboxGoogle 雲端硬碟等網路空間,並提供可下載檔案之連結。
  • 參賽者請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單,填妥活動報名表(以 word 檔填寫)及參賽同意書(親筆簽名後掃描成 pdf 檔),連同作品電子檔下載連結以 Email 寄送至報名信箱:00648@tydep.gov.twRosekawabata@gmail.com,並請與桃園市環保局姚怡吟小姐(03)338-6021分機2114確認。
  • 作品限以 pdf 檔參賽,檔案限 80MB 以下,格式限200dpi
  • 附件資料檔名: (組別)_(繪本名稱)_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doc
    • :兒童組_我愛桃園_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doc
  • 作品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 共同創作之參賽者,請於報名表填寫所有創作人姓名及連絡方式,並標示主要連絡人姓名以便連絡。
  • 紙本寄送:
  1. 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
  • 收件地址: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1)
  • 收件人:姚怡吟小姐(03)338-0621分機2114
  • 寄件信封註明: 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
  1. 作品格式:
  • 作品尺寸A4規格為主,材質、形式、形狀、語言(中文、鄉土語言、英語等)不拘,亦可以完全以繪畫呈現,內頁 12 頁以上,24 頁以下(不含封面、封底頁及蝴蝶頁)。平面大小單頁不超過 A4 橫式規格(29.7cm 21cm)
  1. 寄送資料內容:
  • 報名表(附件1)
  • 參賽同意書(附件2)
  • 參賽作品。
  • 評選方式
    •  

評分辦法

評分標準

比重

內容說明

主題契合性

25%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及主題相關程度評分。

技巧與美感

25%

佈局構圖、色彩、技法等。

創意性

25%

內容豐富並具體表現與環境的關聯度、具原創性、啟發性等。

編輯完整度

25%

佈局構圖、色彩、技法等。

 

 

 

 

  • 徵件時間

辦理項目

 

一、參賽作品徵件報名作業

10471日至1041231日止

二、作品評審作業及得獎名單公布

10525日前

本徵件比賽結果將於 10525日前公布,得獎名單刊登於桃園市環境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tyepb.eco-tec.com.tw/index.aspx)

 

 

  • 競賽獎勵辦法
  •  

競賽獎勵辦法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第一名

1

獎狀及獎勵金 6萬元

第二名

1

獎狀及獎勵金 3萬元

第三名

1

獎狀及獎勵金 1萬元

佳作

25

市府獎狀乙紙

註: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

 

  • 注意事項
  • 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本市環保局,並同意簽具「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環保局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及不限次數、時間、方式及轉授權第三人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於必要時得不行使)。
  • 參賽者須負智慧財產權保證責任,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且為未經刊登且未授權其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賽資格、交回獎勵金,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未能於辦理單位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一旦送件後將不予退件。
  • 本活動獎項視評審審議結果,得以從缺。
  • 辦理單位對於活動辦法與相關事項保留修改權利。
  • 依法規定,獎金須扣除所得稅與補充保費。
  • 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參與本活動者參加同時,即視同接受上述各項規範。
  • 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將至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狀、獎金。
  • 每人/每組投件及獲獎件數不限,但前三名獲獎者不得重複。
  •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事項,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五、     洽詢方式

  • 服務專線:
  • (03)338-6021分機2114 (姚怡吟)

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03)333-0262 (曹瑞玉)

 

 

 

附件1

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報名表

 

編號:_______________(由本局填寫)

   (  兒童組   成人組 )

人員

個人或小組

(主要創作者)

共同作者

共同作者

共同作者

共同作者

姓名

 

 

 

 

 

生日

 

 

 

 

 

身分證字號

 

 

 

 

 

聯絡
電話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通訊
地址

 

 

 

 

 

 

戶籍
地址

 

 

 

 

 

 

電子
信箱

 

 

 

 

 

作品名稱

創作理念

備註

 

 

 

 

 

故事大綱

備註

 

 

 

 

               

報名日期:104            

 

 

附件2

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

 

參賽同意書

感謝您報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稱本局)辦理之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本參賽同意書列明本局將如何處理所蒐集到的個人與作品資料以及您同意配合之事項。當您勾選本同意書內容、並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參賽同意書所有內容及其後之變更規定。

壹、個人資料使用說明

本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規定,告知您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本局取得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本活動相關甄選及表揚等作業,其蒐集、處理及使用您個人資料受到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及利用方式、期間、地區及對象:

本次蒐集與使用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公布得獎名單、本活動範圍內之資料處理、行政事務、發送相關訊息等相關活動。利用期間為法令規定資料應保存之期間。利用對象為本局、與本局合作推廣之單位、其他與本局所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監理機關。

三、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局保有之個人資料,您可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局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局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四)得隨時透過本局提供之聯絡管道要求停止利用相關個人資料。本局接獲通知並確認身分後立即受理,並立即通知相關業務所屬部門辦理。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但您若拒絕(勾選不同意者)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受理其報名及後續相關作業。

貳、著作使用授權條款

依據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主辦之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簡章規定辦理。

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得獎作品同意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無償、非專屬授權本活動之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創作者仍保有本繪本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但須同意主辦單位得將上開權利轉授權使用於非營利行為之教育推廣、展示、研究等活動。

 

 

 

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向受告知人(以下簡稱本人)告知上開事項,

一、個人資料使用同意:

本人已清楚瞭解貴單位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並□同意  □不同意  貴單位在上述蒐集目的內使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著作使用授權同意:

本人已清楚瞭解本活動之著作使用授權條款,如本人(或團體)創作之著作經評定為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之得獎作品,

將  □同意   □不同意遵守上述所有條款內容。

 

針對本活動公布之所有規定,

一、本人已充分了解桃園市104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徵件活動徵選辦法,並同意確實遵守所有徵選規定,並絕對尊重評審評分結果,若有違規情事,願被取消參賽資格,決無異議。

二、本人及提供之作品係本人(或團體)之創作,且無仿冒抄襲情事,所提報名表資料正確無誤,如有違反或填報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並遵守評審結果,絕無異議。

 

此致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報名者簽名:                                   (全部創作者須一同簽名)

 

 

法定代理人簽名:                                                    

(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由所有創作者之法定代理人一同簽名,並在簽名後標註與創作者OOO之關係)  

 

中華民國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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