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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文章列表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30 | 點閱數: 434
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廉政會報設置要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政風處 104 年 7 月 17 日第 1040703092 號奉核簽呈辦理。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30 | 點閱數: 41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鼓勵終身學習,提倡公教員工閱讀風氣,經公開徵選由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TAAZE 讀冊生活)、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灰熊愛讀書)等 2 家網路書店獲選承作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廣為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27 日總處給字第 10400417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 二、本次活動專案辦理期間自 10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7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詳情請參閱附件。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30 | 點閱數: 444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檢送「104 年 1 月至 6 月審理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7 月 27 日公保字第 1041060301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機關正確辦理保障業務,避免作業疏失,保訓會均定期彙整分析保障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函送各機關作為辦理申訴、復審業務之參考。茲循例彙整 104 年上半年( 1 月至 6 月)保障事件中較為常見之撤銷原因,予以類型化分析並摘述決定要旨。其中,多數之撤銷原因,業於保訓會歷次保障業務宣導與輔導活動中詳為說明,或已函送相關機關依規定辦理。再次籲請各機關確實檢視相關辦理程序,避免重...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30 | 點閱數: 498
主旨:「臺南市政府真人圖書館」線上服務整合平台自即日起正式上線開放借閱,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踴躍參與借閱活動。 說明: 一、本府 104 年 4 月 17 日府人考字第 1040352119 號函諒達。 二、為成立本府真人圖書館,業向本府各機關招募真人館藏,並於本府公務入口網(網址: http://login.tainan.gov.tw )建置「臺南市政府真人圖書館」線上服務整合平台完竣,於該平台公開真人館藏資訊並進行線上借閱登記,請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前往該平台閱覽並參與借閱活動;另為豐富館藏,請各一級機關(單位)及區公所持續推薦並鼓勵同仁擔任真人圖書,並將推薦表免備文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將視推薦情形不定期更新館...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29 | 點閱數: 499
主旨:「早期退休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特別困難之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特別照護金作業要點」業奉考試院民國 104 年 7 月 6 日令修正;其名稱並修正為「早期支領一次退休金生活困難退休公教人員發給年節照護金作業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7 月 22 日部退五字第 1043994918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考試院令及修正規定 1 份(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上開修正規定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及本府人事處網站。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26 | 點閱數: 447
主旨:公務人員配合衛生主管機關進行防疫工作,依據民國 104 年 6 月 17 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應予公假登記,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7 月 21 日部法二字第 1043993003 號書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公假之核給,應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 4 條規定辦理,惟如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查旨揭傳染病防治法第 38 條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通知且親自到場之人員(按:指傳染病發生時,受防疫工作人員事先通知之公、私場所及運輸工具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其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應依主管機關之指示給予公假。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26 | 點閱數: 424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證書換發一般地區教師證書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16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40096614 號函辦理。 二、依據師資培育法第 22 條第 3 項規定,「取得合格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證書並擔任教職累積五年以上者,不用修習第一項所指稱的教育專業課程,亦得報請主管機關換發一般地區教師證書,免參加資格檢定及參加教育實習」,爰取得合格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證書之教師並需擔任該地區教職累積五年以上,方可換發一般地區教師證書。 三、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教師,若有符合申請辦理偏遠或特殊地區換發一般地區教師證書之教師,請儘速於本(104)年度內...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26 | 點閱數: 647
主旨:為保障公務人員之程序權益,請各機關於作成人事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前,儘可能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4 年 7 月 20 日公保字第 1041060308 號函辦理。 二、按行政程序法第 39 條前段規定:「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第 102 條規定:「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三十九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次按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4 條第 3 項規定:「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會計 人事 - 人事會計 | 2015-07-23 | 點閱數: 366
主旨:有關「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業經教育部 104 年 7 月 17 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40020594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該部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17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40020594E 號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 http ://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楊金昌先生(聯絡電話: 02-87711019 )。 四、檢附來文及附件影本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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