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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文章列表

學務處 史郁辰教師 - 教育宣導 | 2024-09-02 | 點閱數: 291
    113-1 自治活動參考資料
輔導室 王姝媚-資料組 - 教育宣導 | 2024-08-22 | 點閱數: 155
說明: 一、為鼓勵有意願調用本局教師知悉報名訊息,請貴校(園)惠予確實轉知校(園)內所屬教師本公告。 二、應徵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 3 年以上。 (三)近 3 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支援本局業務,以全時調用為原則。調用期間為 113 學年度(報到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調用期滿工作成績考評合格者,得繼續調用。 四、工作處所及調用人數、工作內容:特幼科特教股(永華/民治市政中心)1 名:辦理藝術、美感教育業務等。 五、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 11...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王姝媚-資料組 - 教育宣導 | 2024-08-22 | 點閱數: 91
說明: 一、活動期間:113 年 8 月 1 日至 114 年 8 月 31 日 二、活動說明:以輔導身心障礙、弱勢族群製作之吊飾藝品及姓名貼紙推廣,相關產品如目錄,詳細如附件。 三、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 04-24255579 倪小姐。
輔導室 王姝媚-資料組 - 教育宣導 | 2024-08-22 | 點閱數: 90
明: 一、活動時間:113 年 9 月 13 日(五)9:30~12:30 。 二、活動地點:天主教德蘭啟智中心 三、參加對象:3~6 歲或 18 歲以上領有發展遲緩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限智能障礙、多重障礙、自閉症及染色體異常)之臺南市民或接受臺南市機構服務之服務使用者。 四、報名方式詳如附件。 五、若有問題請洽 06-5742219 轉 67 辛社工、吳社工。
學務處 史郁辰教師 - 教育宣導 | 2024-08-20 | 點閱數: 856
    「依托咪酯」為靜脈麻醉劑藥物,因吸食後會出現無法思考、控制身體、異常顫抖、抖動等行為,故俗稱為「喪屍煙彈」,吸食過量有死亡風險。依托咪酯已被世界多國列為毒品,但過去不法集團利用我國管制法令漏洞,自國外備料進口依托咪酯,轉換成年輕人接受度高的電子菸型態,聲稱可作為大麻的合法替代物,對社會治安、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戕害。 相關新聞  
輔導室 朱玉媺 - 教育宣導 | 2024-08-07 | 點閱數: 137
一、 依據 113 年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案活動由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於本(113)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辦理「我家的小劇場-家人關係成長營」(溪北場),歡迎期待增進親子關係之家長與 10-15 歲青少年踴躍參加。 三、 活動資訊摘述如下: (一)活動時間: 113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 9:00-16:00 (二)活動對象:期待增進親子關係之家長與 10-15 歲之青少年,共 15 組 (家長與孩子須一同參與) (三)活動地點: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二樓研習教室) (四)活動費用:本活動課程為免費,當日中午備有免費餐盒。 ...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朱玉媺 - 教育宣導 | 2024-07-30 | 點閱數: 9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未滿 20 歲懷孕服務及後續追蹤輔導服務方案辦理。 二、為提供社會大眾知悉預防未滿 20 歲懷孕事件及宣導未滿 20 歲懷孕服務社會資源,對於未滿 20 歲懷孕當事人相關服務及求助管道資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設置「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https://257085.sfaa.gov.tw/)及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 0800-25-7085 ),另本局亦製作「陪妳、助你-翻轉孕勢」宣導單張,提供遭遇困境未成年懷孕少女、家屬及其重要他人近便性、即時性諮詢管道。
教務處 陳詠裕 - 教育宣導 | 2024-07-04 | 點閱數: 41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7 月 1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32702614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中小學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及學生提升「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使用素養,瞭解風險並避免誤用,教育部提供「中小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注意事項」教師、行政人員、家長版及學生版,請協助宣達相關人員知悉。 三、本注意事項電子檔案另置於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入口網( https://pads.moe.edu.tw ),請學校參採運用。 四、檢附旨揭注意事項,教師、行政人員、家長版及學生版各一份。
學務處 林于迪-註冊組長 - 教育宣導 | 2024-07-01 | 點閱數: 268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業經臺南市政府於 113 年 6 月 19 日以府法規字第 1130836691A 號令廢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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