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促進本市市民對《兒童權利公約》(簡稱CRC)及兒少代表機制之認識,本局委託嘉南藥理大學培力兒少代表擔任兒權宣導員,以進入校園、社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區據點或兒少服務單位辦理旨揭活動,營造支持兒少參與公共事務之地方生活圈。
|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級中學捐贈畢業活動經費1,000元 ( / 總務主任 ) |
| 臺南市東區博愛國民小學捐贈畢業活動經費1,000元 ( / 總務主任 ) |
| 臺南市立北門國民中學捐贈畢業活動經費1,000元 ( / 總務主任 ) |
| 臺南市北門區北門國民小學捐贈畢業活動經費1,000元 ( / 總務主任 ) |
| 大臺南學甲婦女會捐贈畢業活動經費2,000元 ( / 總務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