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相關資料如附檔
(1)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2)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性騷擾及職場霸凌被害人防治服務資源一覽表
(3)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專線電話:06-6330496轉807
申訴處理程序: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時起一年內,以書面或言詞提出申訴。但職場霸凌事件為繼續行為所致者,自行為終了之次日起一年內為之。詳細請參閱「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