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13 年度臺南市健康促進學校正向心理健康促進議題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國中學生(分為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獎勵:每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甲等若干件、佳作若干件,獲獎學生頒發獎狀及禮券(特優 200 元及獎狀、優等 100 元及獎狀、甲等及佳作獎狀),指導老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敍獎。
(三) 收件時間與地點:即日起至 112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寄達承辦學校「東區崇明國小學務處」收(地址: 701 台南市東區崇明里 16 鄰崇明路 698 號),信封註明「正向心理健康創意圖畫設計比賽」,投件後請電話確認。聯絡電話:(06)2673330 分機 8209 。(每校至多合計 6 件)。
(四)作品規格: A4 尺寸大小圖畫紙。
(五)作品內容:以五正四樂(五正:正向情緒、正向參與、正向關係、正向意義、正向成就;四樂:樂動、樂活、樂食、樂眠) 擇 1 項或綜合多項為內涵,以表達內心感受為主,內含心情小語為佳。
(六)評選向度:主題內涵切合度 40%、創意表現與心情小語(英語、臺語、客語、原住民語口號亦可)40%、版面設計編排 20%。
三、其他詳細比賽內容,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