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1 月 6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155296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及錄取名額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國小在 90 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 85 分以上者。
三、申請期間:至 112 年 12 月 15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助金額
(一)高中(職)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
(二)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遇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三)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台幣伍仟元整。
五、申請方式:
(一)一律由學校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二)請學校備妥申請文件後,掛號郵寄基金會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地址:台北市松江路 127 號 3 樓-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
六、旨揭獎學金連絡方式:0917832891 ,承辦人張伊娟
七、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