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計畫辦理。
二、參加個人項目兩項以上比賽者或參加團體項目兩項以上比賽者,若遇賽程衝突,請於10 月 17 日前經參賽者書面提出證明申請及函請主辦單位同意,得逕予安排於同類組之最先或最後出場。
若上開安排仍無法解決者,參賽者應擇一參賽,不得異議。
三、本市 112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團體及個人賽程表 1 份如附件。
四、正式賽程表亦同步公告於本市音樂比賽專網 (http://music.tn.edu.tw/seh/)。
五、相關疑問請洽教育局社會教育科承辦人員-徐良瑛老師 (電話: 06-2956726 、網路電話: 9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