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 111 年 8 月 30 日南市交安字第 1111135047 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交通部為鼓勵企業或團體參與推動道路交通安全,並表揚對增進道路交通安全著有成效、貢獻或助益之企業或團體。獲選對象將於 111 年金安獎頒獎典禮接受公開表揚,並頒發「企業團體貢獻獎」獎座一座及刊登本部交通安全入口網「企業團體貢獻」專區。
三、各校倘有推薦之企業或團體,請於 111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前檢具推薦表逕送教育局社教科(民治市政中心)彙整。
四、請各校踴躍推薦增進道路交通安全著有成效、貢獻或助益之企業或團體,以供評選表揚,檢附選拔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