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 103 學年度提早入小學鑑定方式為兩階段辦理(初選-團體測驗、複選-個別測驗),初選報名時間:103年 2月 17日(星期一)至 2 月 21 日(星期五),初選報名地點為新營區公誠國小(北考場-民治特教中心)、中西區永福國小(南考場-永華特教中心);複選報名時間:103年 3月 31日(星期一)至 4 月 2 日(星期三),複選報名地點亦如前所述。報名所在地即為所選考試地點,請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以詳閱簡章內容,並加強宣導,以維考生權益。
目的:
協助本市身心發展良好之資賦優異兒童提早進入國小一年級就讀,接受適性教育,發展身心潛能,並培育優異人才。
參、報名資格:
一、初審:凡設籍本市,年滿 5足歲以上,未滿 6 足歲(民國 97 年 9 月 2 日至 98 年 9 月 1 日出生)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初選: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
三、複選:初選通過鑑定者,始得參加複選。
肆、報名辦法:
一、時間及地點:
(一)初選報名:103年 2月 17 日(星期一)至 2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8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假日不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選報名:103年 3月 31 日(星期一)至 4 月 2 日(星期三)。上午 8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
承 辦 學 校 |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
備 註 |
公 誠 國 小 (民治特教中心) |
臺南市新營區公誠街 5號 |
( 06) 6337740 |
北考場:報名所在地即為所選考試地點 |
永 福 國 小 (永華特教中心) |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號 |
( 06) 2412734 |
南考場:報名所在地即為所選考試地點 |
三、報名費用:報名手續一旦完成,恕不退費。
(一)初選:新臺幣800元整。
(二)複選:新臺幣1,000元整。
四、報名手續:
(一)初審:檢核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本表於報名時現場發給並填寫】,由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針對兒童身心發展情形據實填寫,合計總分後簽章;檢核結果兒童之學習能力分數需達 22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 38 分;由承辦學校初審之,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
(二)初選:
1.繳交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繳交後不得要求修改)。
2.領取並填寫報名表。
3.繳交考生最近 3個月內 1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2 張( 1 張請黏貼於報名表,另 1 張請黏貼於准考證,不得使用生活照)。
4.繳驗戶口名簿及申請者(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5.繳交報名費新臺幣800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6.繳交回郵信封 1個,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票 32 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
7.身心障礙學生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浮貼於報名表背面上方);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務必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請考生及家長自行負責。(持身障手冊或身障證明之考生才需繳交)
8.領取准考證。(應試時務必攜帶)
(二)複選:
1.查驗初選鑑定結果通知單及初選准考證正本(驗畢歸還)。
2.繳交教育需求評估報告。
3.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4.繳交回郵信封 1個,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票 32 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
伍、鑑定方式:
一、測驗方式
(一)初審:檢核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二)初選:
日期 |
時間 |
測驗內容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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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 ( |
上午 |
08: 50 |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 |
北考場-公誠國小(新營區公誠街 5 號) 南考場-永福國小(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號) *請於上午 8: 30 前到達考場,並查看考場座次 |
09: 00~09 : 40 |
團體智力測驗(1) |
1.考生請自備鉛筆、橡皮擦,並攜帶准考證。 2.家長請務必參加說明會,以了解學童提早入學相關事宜(09: 50~10 : 40 ) 3.預備鈴響,請考生家長立刻離開考場,以免影響考試時程及考生作答情緒。 4.逾時入場或測驗中途因偶發事件離場者,不得要求延長受測時間。(考生遲到 15分鐘者不得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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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50 |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參加提早入學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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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00~10 : 40 |
團體智力測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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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50 |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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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00~11 : 40 |
團體智力測驗(3) |
(三)複選:
日期 |
時間 |
測驗內容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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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 4 月 12 、 13日 )星 期 六 、 日 ( |
上午 |
08: 00~12 : 00 |
個別智力測驗 |
1.北考場-公誠國小(新營區公誠街 5號) 2.南考場-永福國小(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86號) ※將於考前三日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考場梯次。 ※第一梯次: 請於上午7: 30前到達複選報到處報到,並查看考場。 ※第二梯次: 請於上午9: 30前到達複選報到處報到,並查看考場。 ※倘初選通過者,於4月 12日當日可施測完成, 4 月 13 日則免辦理複選。 |
放榜日期:
一、初選: 103年3月 28日(星期五)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寄發鑑定結果通知單。
二、複選: 103年4月 18日(星期五)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寄發鑑定結果通知單。
捌、登記入學:
一、登記資格: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 3條:
1.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7以上。
2.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二、符合上述提早入學資格之兒童,請於 103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至 4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持 1.「戶口名簿正本」、 2.「複選測驗結果通知單」逕向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家長不得有所異議。
三、因學童提早入學而影響學區學校班級數時,基於不增班原則,學童及家長應無條件接受教育局協調至鄰近學校就學,國立學校(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小學)、私立學校(如慈濟小學、寶仁小學)及總量管制學校(參考 103 學年度國小學區一覽表)等不予分發。
四、欲至國立學校(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國小部、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小學)、私立學校(如慈濟小學、寶仁小學)就讀者,請逕依該校規定辦理。
五、若有適應不良情形,錄取者須於接受入學安置一個月內(103年 9 月 30 日以前),由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向安置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提出申請,經審議通過,報教育局核備,得俟其足齡後再依相關規定辦理入學。
六、錄取者如欲轉學至本市其他國民小學,請依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如欲轉學至其他縣市國民小學,除依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外,轉入學校是否接受,依該縣市相關規定辦理。
七、提早入學後,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要求重讀。
八、其餘入學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玖、附則
一、兒童應親自接受測驗,不得冒名頂替;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該生受測及提早入學資格,其家長或監護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為維護鑑定之公平性,報名本市提早入小學鑑定者,不得參加其他縣市提早入小學鑑定,經查證為重覆報考者,將取消參加鑑定資格。
三、成績複查:應考人得於該試榜示後於下列受理時間複查各試成績,並以一次為限,家長不得要求受理單位影印、重閱,公布施測工具、答案及施測人員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以確保鑑定之客觀性。
(一)受理時間及方式:
初選: 103年3月 28日(星期五)至 4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假日不受理)
複選: 103年4月18日(星期五)至4月23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假日不受理)
手續: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以傳真( 06) 6337741 或電話( 06 ) 6337740 向民治特教中心提出申請。
(二)複查結果:複查結果以電話及書面通知,複查結果成績有誤,以致影響安置結果,得另召開鑑定會議討論決議之。
四、如對鑑定結果有所疑義,可於各階段評量結果公告期滿後之次日起 30 天內向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提出訴願。
五、本市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工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得將考生報名參加提早入學鑑定所取得之個人及相關成績資料,於辦理資優鑑定事務之目的下,同意本市提供其報名資料及成績予考生本人及辦理鑑定安置或入學資料建置,進行處理及使用,本市亦將善盡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