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部辦理 104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乙事,請轉
知所屬並周知各界,請 查照。
說明:
一、本部為鼓勵全民學習本土語言(閩南語),並加強教師之
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本認證考試。爰請各直
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鼓勵 貴管公私立國民中小
學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
;請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及文化局(處)惠予函轉周
知各界。
二、旨揭認證委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承辦,訂於 104 年 8 月 8 日
舉行,自 104 年 4 月 1 日起至同年 5 月 1 日止受理網路報名,並
提供團體報名服務,敬請轉知所屬踴躍報考,並鼓勵學校
將該訊息公告於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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