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發揚固有文化,推展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升學生邏輯思考,協助學生發 展個人興趣與專長,培養學生高尚品格,提升個人自我價值與自信。
二、依據: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113 年 10 月 00 日南市體競字第 0000000000 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五、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六、比賽時間: 11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 9 時 10 分報到, 9 時 30 分開 幕,約下午 4 時頒獎。選手上午 9 時 10 分前未完成報到或開幕時經裁判 點名不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七、比賽地點: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樂群館(臺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 306 號)。 八、比賽組別:
(一)依參加對象分成:(1)國中個人組、(2)國小個人組。
(二)個人組依棋力再分成:(1)六七段組、(2)五段組、(3)四段組、(4)三段組、 (5)二段組、(6)初段組、 (7)甲組、(8)乙組、(9)丙組、(10)丁組、(11)戊組、
(12)己組(16-18 級)、(13)庚組(19-21 級)、(14)辛組(22-24 級)、(15)壬組(25-
27 級)、(16)癸組(28 級以下)。分組說明:
1.
段位各組限領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者。
2.
丁組以上級位各組限領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級位證書者。
3.
除 1 人不予比賽外,一律不併組比賽。
4.
若有以高報低者,經發現或申訴時,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予禁賽 一年。
5.
各組比賽時間重疊,每一名選手限報名一組,不得跨組重複報名。
6.
選手於報名後棋力有升段或升級情況者,須於賽前告知大會,並予更動組別。
7.
級位組獲獎者不列入比序。
8.
戊組以下三勝得升組,無級位證書。
9.
戊組三勝以上升丁組,須繳 500 元級位設定費,頒發級位證書。
10.
乙、丙、丁三組,三勝以上得升組,不須繳費,頒發級位證書。
11.
甲組四勝以上升初段。九、參加資格:
(一)限臺南市所屬各國中、國小在學學生。(二)各校不限各組之報名人數。
(三)參賽選手須攜帶學生證備查,無學生證者須備市民卡或在學證明或學校借 書證。
十、報名辦法:
(一)由學校行政單位依規定程序辦理,統一線上報名,請進入網址:
https://reurl.cc/adK1YX ,輸入報名表各欄位資料:學校(全名)、承辦人、聯絡電話、 email 、領隊、管理、指導教練、選手姓名、選手家長聯絡 電話(棋力查核備用)。
(二)洽詢電話:( 06 ) 2280732 。
(洽詢時間為星期二至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晚上 9 時 30 分)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
(四)名單確認:上傳報名資料後,報名系統會回傳確認信函,如有缺漏或錯 誤,請線上修正,或於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電洽臺南市體育總會 圍棋委員會( 06 ) 2280732 。
(五)領隊會議時間: 12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於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科學館 一樓視聽教室舉行。請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並請參賽單位核予參加人員 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十一、競賽規則:
(一) 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競賽規則, 19 路棋盤。六七段組,七段對六段手合讓先,黑棋 181 子勝,其餘各組皆為分先,黑棋 184.5 子勝。
(二) 視各組人數進行比賽:
1.2 人:雙方比賽三局,取兩勝以上者為第一名。
2.3 人:採單循環賽,若出現主分與輔分皆相同之情況,則進行下一輪循環賽, 直至第一名出爐為止。
3.4 人:現場抽籤,採單敗淘汰,兩勝者為第一名,一勝者為第二名。
4.5 至 12 人:採瑞士制,比賽四局,依主分與輔分之高低決定名次。
5.13 人以上:採瑞士制,比賽五局,依主分與輔分之高低決定名次。
(三) 各組進程較慢之對局採用計時器。
十二、獎勵辦法:
(一) 個人組各組取前六名,但組別人數若不足,則按下列名額錄取
(依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1)2 至 3 人錄取 1 名
(2)4 人錄取 2 名(3)5 人錄取 3 名(4)6 人錄取 4 名(5)7 人錄取 5 名(6)8 人錄取 6 名
(二)各組符合晉升段標準者,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段位證(自付證書 費);符合升級標準者,級位登錄於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三) 段位各組視參賽人數,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晉升段標準,初段至 3 段原則上每 6 人升 1 人或採瑞士制下五局獲得四勝(含)以上者為標準。四段每 10 人升 1 人,五段每 16 人升 1 人為標準。
(四)優勝隊伍隊職員、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照「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十三、其他事項:
(一)凡參加本項圍棋比賽之裁判、賽務人員、工作人員、各校領隊、管理、指導 老師及參賽人員,一律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市府教育局不另發給請假證 明。
(二)午餐各校或家長自理,現場大會提供附近商家 DM 供自訂,可約在校門口守衛室取餐。
(三)參賽當天,家長汽車請停在學校外面的停車格,機車可停放在校園,敬請配 合。
(四)現場備飲用水,請自備杯子。
(五)選手須參加開幕典禮及頒獎典禮。
(六)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提出修正並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