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教育部 111 年 7 月 14 日召開「111 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
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研商會議決議」辦理。
二、教育部 111 年 8 月 3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12702869 號函「111 年度
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配合行政院「國家防災日」活動,實施全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
掩護演練,熟稔「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強化師生地震
災害應變處理能力,俾利做好防震準備,有效減低災損,以維護校園及
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