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嘉義市政府113年3月12日府民禮字第1131201075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設籍嘉義市6個月以上(最遲須於 112年 10月1日前遷入嘉義市),現就讀國內經政府立案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之非低收入戶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或家境清寒,致生活及負擔學費陷於困難者。
三、申請期間: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公立高中職補助1萬元,私立高中職補助1.5 萬元,公立大專補助2.5萬元,私立大專補助3.5萬元。
五、申請方式:申請書件應送至送至嘉義市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科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3樓。
六、若有不盡事宜,請洽承辦人吳小姐,電話:(05)2254321分機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