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配合總務處正確發放新生註冊單,避免改單困擾,麻煩中一導師配合盡量於9/3(四)10:00前送件申請(中二中三已於上學期期末收件)
2.若註冊單發放後, 經國中部導師評估經濟弱勢需申請午餐補助者,仍可送件申請,期限至9/18(五)12:00 (請學生勿繳費;拿註冊單+導師簽呈,請午餐秘書註記,再拿至總務處改單,拿到新的註冊單後再繳費)
備註:
1.低收、中低收、公所核准(含特殊境遇.兒少補助等)為必然補助對象,無須再送簽呈,名單以註冊組提供資料為主。(導師請提醒上述學生於註冊組規定期限前繳交相關證明文件至註冊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提醒:身障生(子女)並非上述補助對象
2.有上述弱勢身分或9/3前送出導師簽呈者,皆免繳午餐費, 請導師幫忙注意屆時若註冊單午餐費金額有問題者,請勿繳費,先洽午餐秘書協助處理
*如有疑問請洽分機40午餐秘書 吳秋霞,謝謝!
煩請各老師幫忙代為轉達此公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