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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張淑珠 - 一般公告 | 2022-06-16 | 點閱數: 246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三)近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期1年(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四、工作項目:新課綱推動相關課程與教學業務,共計2名。 五、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11年6月29日(星期三)17時30分前逕以電子檔(含EXCEL檔及PDF檔)郵寄至承辦人方正文課督vin4064@gmail.c...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