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4-12-17 | 點閱數: 8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3789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原函及其附件(如附件)。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12-13 | 點閱數: 93
主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 附件:教育局公文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4-12-12 | 點閱數: 9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4813號函辦理。 二、旨揭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等資料,請逕自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項下下載。
學務處 卓千妏 - 政令宣導 | 2024-12-09 | 點閱數: 12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41993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13年11月21日疾管慢字第1130300895號函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於113年8月14日再次宣布M痘疫情構成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並呼籲各國注意跨境傳播,目前非洲及歐亞之部分國家已出現M痘Ib病例,美國亦於113年11月16日報告首例第I型病例,疾管署基於維護國人健康及降低民眾於境外感染M痘之風險,爰提供旨揭自費接種服務。 三、113年12月1日起,全國8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名單如附件)提供M痘疫苗自費接種服務,凡「不符合...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4-11-27 | 點閱數: 170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11月22日南市衛心字第1130219952號函辦理。 二、本府衛生局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含樹林院區)、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柳營奇美醫院等醫療機構合作辦理酒癮戒治處遇治療業務,若遇個案欲使用酒癮補助戒酒者,可輔導個案填寫「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4年度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轉介單」(如附件1),並傳真至該局06-3358161或E-mail:d00585@tncghb.gov.tw,後續由該局轉請醫院安排治療。 三、本方案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額度以4萬元為限,補助時間:114年1月1日起至年度「酒癮...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11-19 | 點閱數: 79
主旨:檢送「臺南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說明:依據特殊教育法、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本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規定辦理。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11-18 | 點閱數: 176
主旨:檢送「臺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注意事項」1份。 說明:原本局108年2月22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080232224號函公布之「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推會組織運作及IEP/IGP督導實施計畫」停止適用,併予敘明。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4-11-13 | 點閱數: 100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5日環清字第1130144973號函辦理。 二、所轄公廁提供之衛生紙應符合國家標準(CNS 1091)之可分散性規定,並於場域中宣導民眾適量使用衛生紙,使用後請丟入馬桶,如無法將使用後衛生紙丟入馬桶,請標示不可丟入之原因並設置加蓋垃圾桶,加強清理頻率,以提升公廁環境衛生。 三、若所轄公廁需設置如廁用品販賣機,請配合以販售具分散式衛生紙取代販售面紙等不易分散於水之用品。 四、本市列管並配合「衛生紙丟馬桶」政策而發生馬桶或管路阻塞不通的公廁,本府環境保護局將協助疏通服務(不包含水肥抽取)。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11-11 | 點閱數: 123
一、依據本市113 學年度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計畫之高國中小第7場次(附件A、B)及本市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實施計畫辦理(如附件C)。 二、申請對象: (一)國教階段之特殊教育學生,不限任一年級申請。 (二)為配合適性輔導安置,國三申請應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請參閱113年9月4日南市教特(三)字第1132026794號函辦理) 三、有關國教階段延長修業年限申請,所需送件之表件,請依「送件檢核表(附件1)」之項目送審,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延長修業年限申請」。 (一)紙本資料一併郵寄或...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10-30 | 點閱數: 67
依照教育局來文::南市教特(三)字第1132218271號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獎助民間辦理特殊教育實施要點」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