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9-08 | 點閱數: 473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7月30日COVID-19一級指揮中心第67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貴校於辦理室內超過80人、室外超過300人之大型活動(含各相關研習及各級體育賽事)時,應於辦理活動前5日依旨揭範本格式,自行訂定學校活動防疫應變計畫函報本局審核,同時副知本府衛生局(請勾選均含附件)。 三、承上,貴校訂定防疫應變計畫時,應先同步自評「六大風險程度評估指標」(請詳範本附件2檢核表),倘有4項指標以上評為高風險,本局將不予通過該應變計畫。 四、另貴校嗣後辦理相關活動,仍應依據最新之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教育部「高級...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9-02 | 點閱數: 481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8月30日府衛疾字第1101030408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內容,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集會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若超額則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婚宴(宴席)每一隔間及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亦遵守上開人數上限。 (二)新增K書中心(教育學習場所)、海釣場(休閒娛樂場域)及室內遊樂園(觀展觀賽場所)可有條件開放。 三、本公告之有條件開放者,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所定之防疫措施、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 四、超出人數上限之集會活動,主辦方需提報相關防疫計畫,並由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疫情狀況及風險狀況評估審核通過者...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9-01 | 點閱數: 38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0584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教署近年視力保健宣導重點為「兒少近視病、戶外活動防近視、定期就醫來防盲、3010眼安康」。推動策略為促進學校落實「規律用眼3010」(近距離用眼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天天戶外活動120」(每天到戶外活動總時間超過120分鐘),合先敘明。 三、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期間,學生改採線上教學、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學生資訊設備使用時間增加;又因居家防疫,戶外活動量減少,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請各校增加學生戶外活動時間、落實下課教室淨空。 四、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8-31 | 點閱數: 207
  說明: 本局110年8月27日公告「110年8月27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防疫通報」在案。 檢送「110學年度高國中小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及「臺南市各級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COVID 19 體溫量測處理流程」各1份(如附件),請各校依上開防疫通報辦理,於開學前完成防疫整備檢核及辦理體溫量測措施。 三、  本局將隨疫情發展隨時檢討防疫措施,並請督學及相關人員到校抽檢。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8-31 | 點閱數: 194
  說明: 依據110年8月26日本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應變工作小組第28次會議決議及相關防疫指引辦理。 因應國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為落實本市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開學後,相關教學活動及校園防疫等措施,以維護師生健康安全,本局召開應變工作小組會議,相關重要防疫決議事項如附件,請各校遵照辦理。本局將隨疫情發展隨時檢討防疫措施。 三、   檢送110年8月27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防疫通報各1份(如附件)。
學務處 林佳霈 - 政令宣導 | 2021-08-26 | 點閱數: 619
步行及家長接送者統一走大門兩側,考量安全,步行者請勿由後門、側門進入。 騎腳踏車者一律由側門進入且務必戴安全帽 ,未戴安全帽者一律記警告1次。 搭乘機車上放學者,務必戴安全帽,否則依交通法規可開罰伍佰元。希共同培養孩子守法習慣。 腳踏車停放於守衛室後方車棚者,從大門口進入(請從警衛室側門進入)請2段式左轉,聽從糾察哨音行駛。 腳踏車進校後一律用牽的,不得在校內騎乘腳踏車。(腳踏車勿停在校外,避免造成其他民眾困擾)。 學生騎腳踏車、機車(有駕照者)者,請勿雙載(避免有法律糾紛)。 上放學時請走大門前斑馬線(糾察管制所站位置),請勿隨意穿越馬路。 大門前道路實施汽車單...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8-26 | 點閱數: 41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7081號函辦理。 二、查本局以110年8月20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01011689號函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諒達),請學校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在案。依前開疫管理指引,為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0學年度開學後,各項教學及活動等防疫工作,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校園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或首次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7日進行1次抗原快篩或PCR檢驗為原則。 三、基上,學校工作人員進行快篩結果或PCR檢驗陰性證明,學校應逐次留存紀錄...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8-26 | 點閱數: 199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0年8月20日府衛疾字第1100974311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之有條件開放者,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所定之防疫措施、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 三、超出人數上限之集會活動,主辦方需提報相關防疫計畫,並由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疫情狀況及風險狀況評估審核通過者,不受本公告人數限制。
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8-23 | 點閱數: 26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辦理。 二、請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教育部將持續配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校園防疫因應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