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
二、教育部111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整合特殊教育學生學習資源,落實特殊教育學生適性教育之權利。
二、尊重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差異,強化特殊教育學生適性學習之策略。
三、培訓各教育階段教師,認識並了解特殊教育學生課程調整之內涵。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大橋國小、安慶國小、崇明國小、公誠國小、佳里國小、玉井國小、善化國小、六甲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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