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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陳美如 - 教師研習 | 2024-08-14 | 點閱數: 69
一、研習日期: (一)北區: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9:00至16:00。 (二)中區:113年10月2日(星期三)9:00至16:00。 (三)南區:113年9月18日(星期三)9:00至16:00。 二、研習地點: (一)北區:本校圖書館校區博愛樓3樓317室。 (二)中區:文化大學推廣部臺中教育中心317教室。 (三)南區:文化大學推廣部高雄教育中心301教室。 三、報名方式: (一)北區:參加人員請於1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自行登錄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陳美如 - 教師研習 | 2024-08-12 | 點閱數: 47
一、依教育部113年8月5日臺教學(四)字第11300787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討會訂於113年10月29日(星期二)至10月31日(星期四)假新竹豐邑喜來登飯店辦理,為利統計參加人數,每日活動採分別報名,報名網址如下: (一)113年10月29日:https://gov.tw/mJu (二)113年10月30日:https://gov.tw/nqa (三)113年10月31日:https://gov.tw/U2x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倘有疑義,請逕洽國立清華特殊教育中心周文聿小姐或曾惠玉小姐,聯絡電話:03-5715131轉77203、7...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08-12 | 點閱數: 39
受文者:臺南市立大灣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6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特(二)字第11310871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檢送「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113學年度輔導員第二次遴選簡章」1份,請貴校惠予推薦並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79315號函辦理。 二、旨案遴選簡章,擇要說明如下: (一)服務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陳美如 - 教師研習 | 2024-08-02 | 點閱數: 38
一、 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113年7月12日智體協津字第1130000396號函辦理。 二、 活動日期:113年7月27日至7月28日。 三、 活動地點:線上辦理。 四、 相關資訊請參閱網站:http://www.soct.org.tw 五、 檢附附件檔案 (如附件) 各1份。
輔導室 陳美如 - 教師研習 | 2024-08-02 | 點閱數: 42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7月18日新竹特總字第1130500132號函辦理。 二、實施計畫如附件。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08-02 | 點閱數: 44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臺南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為強化本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課程發展與教學輔導工作,公開遴選具備特殊教育教學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特殊教育人員,擔任本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協助提升教學及輔導效能。 三、遴選重點說明如下:     (一) 遴選資格條件:            1、具3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正式教師。            2、具特殊教育專... 觀看完整文章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08-02 | 點閱數: 45
一、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臺南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二、為強化本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課程發展與教學輔導工作,公開遴選具備特殊教育教學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特殊教育人員,擔任本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協助提升教學及輔導效能。 三、遴選重點說明如下:     (一) 遴選資格條件:            1、具3年以上教學年資之編制內正式教師。            2、具特殊教育專...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08-02 | 點閱數: 30
主旨:訂定「臺南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臺南市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1 份。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08-02 | 點閱數: 30
主旨:訂定「臺南市特殊教育任務編組設置及運作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訂定「臺南市特殊教育任務編組設置及運作要點」1份。
輔導室 陳美如 - 政令宣導 | 2024-08-02 | 點閱數: 27
一、依據本市112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身障工作小組第3次檢討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為落實特教生就近入學及安置,請轉知訊息,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