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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張淑珠 - 一般公告 | 2023-05-11 | 點閱數: 200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一)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二)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三)近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1年(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止)。 四、工作項目:教育相關業務。 五、用人單位如下: (一)課程發展科:4名 (二)學輔校安科:3名 (三)特幼教育科:1名 (四)社會教育科:2名 (五)南瀛科學教育館:2名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