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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張雅惠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25
說明: 一、依據113年9月4日銀企乙字第11300029092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2024臺灣銀行藝術祭-書法季」,提供國內優秀青年書法藝術家一創作交流平台,藉此提升臺灣藝文創作能量。 三、受理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參賽辦法詳如附件,或於網站 https://www.bot.com.tw 首頁-公告訊息下載;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小姐(電話:02-23493721)
學務處 吳雅雯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30
說明: 本雙年卡憑卡可無限次入園,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前申購者特惠價1,999元,即買即可使用,至2026年底有效,限量發行,意者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1吋大頭照,至虎頭埤風景區(台南市新化區中興路42巷36號)前門售票亭購買。
張雅惠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14
說明: 一、為推廣海洋文化,本校每年辦理海洋文化攝影比賽,廣邀攝影愛好學子參與。 二、旨揭競賽以台灣本島、離島與外島為拍攝地,凡海洋景觀、海洋意象及海洋文化之相關題材,或具海洋特色之景物、建築、活動與人文風貌皆可。 三、收件截止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3日止,以線上投稿的方式,網址https://forms.gle/XpxeUtQZg99Sptr2A
學務處 張雅惠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23
主旨:本府113年辦理「音樂廉想」創作歌曲比賽活動,請貴校協助推廣並轉發學生課外活動line群組,鼓勵學生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為推行音樂藝術教育,培養學生廉政歌曲興趣與能力,透過詞曲創作廉政歌曲,讓學生們詮釋詞曲之廉潔意象,有效達到校園扎根反貪誠信及知善樂善理念,        並強化師生們對善惡曲直之判斷力與敏感度,深植重要品德與道德觀,展現年輕創作活力。 二、參賽對象:國內高中職以及各大專校院所正式學籍之學生參加(含碩博士班、推廣部生、在職專班),可個人或2人以上團體報名參加。 三、活動獎項: (一)金...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張雅惠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18
旨:請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第25屆「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選拔,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113年9月1日113(台基)字第036號函。 二、旨揭活動受理報名至113年10月31日止,相關報名資訊請逕至該活動網站查詢:http://www.taishinyouth.org.tw/2024apply,        如有問題請洽活動專線(02-5576-2536)。        為帶動更多青年參與志願服務,請協助宣導,並鼓勵所屬學生報名。
輔導室 黃媖敏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26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05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及國中在學學生(含自學生、非營利幼兒園)。 (二)參加組別: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共計5組。 (三)收件期間:113年9月23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止。 (四)報名方式:旨揭活動以學校為單位採線上報名(https://mkm.k12ea.gov.tw),詳細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 三、本案若有未逕事宜,請逕洽基隆市中興國小黃教學組長、教務...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高天文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9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01955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防杜詐騙事件,保障國人財產安全,行政院特別邀請謝金河等知名人士拍攝3支「打詐新四法」宣導短片,以強化民眾對詐騙手法的認知,提升識詐免疫力。 三、旨揭宣導影片如下: (一)打詐新四法上路--投資詐騙篇(謝金河):30秒                     ... 觀看完整文章
輔導室 陳美如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21
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地址為臺南市南區新孝路87號(新興國中),電話(06)2657207,傳真(06)2657213。 二、為便學校收發文投遞,增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收發櫃於永華市政大樓1樓收發室。 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業務職掌公布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n.edu.tw及特教資源中心網頁http://serc.tn.edu.tw,各項業務資料寄送請依公文(告)內容。
輔導室 陳美如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26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4條及本市113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實施計畫辦理(如附件1)。 二、申請及資料繳交時間、地點:113年10月21日(星期一)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郵寄至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蘇靖婷教師。 三、檢附資料請依送件檢核表(如附件2),依學生之障礙類別、申請理由檢附之。 四、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之特殊教育學生、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學校代表需列席本市鑑輔會身障工作小組會議(時間另行通知),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學務處 吳雅雯 - 一般公告 | 2024-09-12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9月9日府教終字第1130248748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旨揭計畫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