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30 | 點閱數: 285
一、依據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讓孩子平安長大及感謝警界辛勞,鼓舞警察士氣,特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 高中部二三年級學生。 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受理) 三、申請標準: 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獎助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獎勵部分:31名,高中部5000元。 獎助...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30 | 點閱數: 279
宗旨:為發揚宗倬章先生鼓勵清寒子女努力向學精神,特設本獎學金,俾受獎學生能專心致力課業、潛能發展。 候選人資格: 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困難,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學業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高中在學學生 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學產基金、原住民獎助學金、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一戶一名為原則。 獎學金額:高中組20000元。 申請文件: 申請書 自傳 推薦表 110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 未領其他獎學金切結書 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家境清...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30 | 點閱數: 217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1年9月15日僑生聯字第1110502121A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凡就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均得提出申請。 三、依據上揭要點規定,旨揭獎學金申請流程如下: (一)僑生應於111年10月7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並列印申請表後,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0學年度成績單,向學校提出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29 | 點閱數: 265
一、獎助對象      (一)設籍本區,現就讀本區各公立高中、國中、國小且符合以下前三項標準及第四項清寒標準其中之一者:      1.操行標準: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記過處分,有特殊孝親事蹟者優先。        2.學業標準: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      3.勤學標準:無缺曠課紀錄。      4.清寒標準:  (1)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29 | 點閱數: 218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本市國民中學之清寒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惟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需八十分以上。    (二)國民中學:各學習領域均達七十分(乙等)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28 | 點閱數: 277
一、申請身分: (一)就讀本市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者。 二、申請項目與資格: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高中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 PR70 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國中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請於 112 年 4 月 28 日(五)前提出申請,另才藝優秀獎學金受理之獲獎期間為 111 年 4 月...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26 | 點閱數: 225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1年9月20日府教特字第11109195591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1年9月15日(星期四)起至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澎湖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資格者得由學校申請之(一年級上學期新生除外)。   四、獎學金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   五、相關網址:教育處網站:http://http://www.phc.edu.tw最新消息公告項下(1...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26 | 點閱數: 112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9月20日府教特字第1110142902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1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需由學校初審合格,於11月4日(星期五)前函送新竹市政府核辦(郵戳為憑)。   五、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請參閱相關附件及網址:http://www.hc.edu.tw/。 六、需申請之同學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26 | 點閱數: 19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會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123196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 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一)屬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1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1年9月14日以前失業者),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1年10...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2-09-26 | 點閱數: 343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1年9月15日僑生聯字第1110502121A號辦理。。   二、申請對象:凡就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均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於111年10月7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並列印申請表後,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10學年度成績單,向學校提出申請。   四、獎學金相關訊息,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