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權益及培訓辦法辦理。
二、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1 時間:114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8 時 40 分至 12 時 30 分及 10 月 8 日 13 時 10 分至 16 時 30 分。
2 地點: 臺南市七股區光復實小新北棟 2F 視聽教室。
3 參加人員:錄取優先順序如下,教育局保留最後審核權。
(1)已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鑑定評估人員資格。
(2)本市身障資源中心專業團隊人員。
(3)本市特教教師。
4. 本研習為期二日,課程內容具連貫性,請務必全程參與,兩日皆須出席。
5.研習採網路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務必上「全國特教資訊網」報名,並請自行確認是否錄取,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 3 天告知承辦單位,以利遞補作業。
三、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與會。
四、檢附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